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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川南建材市场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4月4日,副市长程一爽主持召开会议,就建设和培育川南建材市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市计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自流井区政府、贡井区政府、大安区政府、沿滩区政府、自贡高新区管委会、自贡英祥集团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川南建材市场是经省工商局批准,由自贡英祥集团公司投资兴建从事建材经营和专业市场。各地区、各部门应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大力支持市场的建设和发展,使之成为川南地区建材产品的集散地,形成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川南建材市场进行扶持:
(一)、严格执行《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商品交易专业市场建设培育和发展的通知》(自府发[2002]120号文)的规定,使各项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二)、城管、交通、工商等部门要规范以路为市,以街为市的行为。川南建材市场建成后,商家要在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再以路为市,以街为市。
(三)、该市场建成后,试营业时间暂定为一年,在试营业期间,该市场内的各种规费全免,有关税收政策由业主与大安区政府商定具体优惠办法。
三、会议强调,对商品交易专业市场的兴建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今后,凡要建专业市场,必须经市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市经贸委、市场服务中心、规划等部门要把好规划、定点关,工商部门要把好市场准入关。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材市场规范管理划行归市
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12月6日,副市长程一爽主持召开会议,就我市建材市场规范管理、划行归市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协调。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家禄以及大安区政府、市工商局、市经贸委、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城市联合执法大队、四川英祥集团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建材市场规范管理、划行归市,有利于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也是我市"创优"工作的需要,培育市场既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培育专业市场是我们当前工作的重点。
二、为了合理配置资源,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市政府决定:在市区内今后不再批准建设同类的建材专业(含装饰材料批发)市场。
三、建设、工商、城管、林业、交通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对以街为市,以路为市的商家,必须划行归市,统一到川南建材综合批发市场经营。
四、为提升我市城市形象,为有利于城市管理,市区内的建材(包括装饰材料)批发商,统一到川南建材综合批发市场归市经营。
五、城市联合执法大队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对影响城市形象,阻碍交通的建材经营要加以整治,并做好归市疏导工作。
六、川南建材综合市场要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为经营户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努力把川南建材综合市场培育成为川南物流的集散中心,拉动和支撑自贡经济的发展。
以上各项工作,由市政府副秘书家杨家禄、朱玉成负责协调、落实。
关于进一步规范整治市场加强城市管理的
通 知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形象,疏导城市交通,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作好创建优秀旅游城市迎检工作,配合恐龙国际灯会的举办,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自贡市政府《关于规范城区街道秩序管理的通告》等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市区内以路为市、以街为市、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污染环境的有关大宗建材、钢材、装饰材料等商品经营活动予以规范整治。特作如下通知:
一、自流井区、大安区、汇东新区城区内特别是汇东主要街道、马吃水、露水湾、火车站、龙井、滨江路以街为市、以路为市、占道经营,有碍城市交通,影响市容市貌的从事建材、钢材、木材、装饰材料等的商家业主必须在2003年1月24日前到已试营业的市政府重点工程川南建材综合批发市场进行经营交易活动。
二、为了规范市场秩序,有利城市管理,市里不再审批建立新的建材(含装饰材料)市场。
三、各级工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在2003年1月10日前对在规范整治范围内的商家业主进行清理,并要求进入川南建材综合批发市场经营。
四、对沿街、沿路停放影响畅通工程的市容市貌的装卸运输上述货物的货车予以取缔,严禁在主街、大道占道停放货运车辆。
五、凡违反本通知的商家和业主,由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阻挠执法、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培育川南建材综合批发市场有关问题的
会议纪要
5月12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吉明主持召开会议,就培育川南建材综合批发市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协调。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建平以及大安区政府、市工商局、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四川英祥集团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 会议认为,川南建材综合批发市场要面向川南,着眼于大市场、大流通,积极培育市场;要以建材为主,着重吸引经营名牌、优质产品的商家落户市场,增强市场的集聚和辐射功能。
二、 会议决定:
(一)、在川南建材综合批发市场成立市场培育工作办公室。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建平兼任市场培育工作办公室主任,大安区政府副区长张培元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区相关部门派专人长驻市场。市场培育工作办公室对川南建材市场实行封闭管理,统一对外协调,高效快捷地办理手续,促进市场繁荣。
(二)、川南建材综合批发市场试营业时间暂定为2003年6月1日至2004年5月31日。大安区要落实好大府发[2002]45号文中的扶持政策。
三、会议强调,各级部门要继续落实《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川南建材市场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自府办方[2002]15号)和《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材市场规范管理划行归市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自府办议[2002]39号)的各项规定,使各项优惠政策及时落实。
大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川南建材综合市场有关税费减免的
批 复
凤凰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川南建材市场有关税费减免的请示》(凤府发[2002]16号文)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推动川南建材市场的建设,促进川南地区物资的集约化流转,带动我区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马吃水开发区的有关优惠政策,同意对该项目实行以下政策优惠:
一、 建设开发阶段:
(一)、土地增值税:返80%;
(二)、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地方级部分返80%;
(三)、购地契税:地方级部分80%。
二、试营阶段:
(一)、试营业时间一年,试营业期间免征各项税费;
(二)、自正式营业开始,对开发商和入场经营商:
1、增值税:第一至三年地方级部分全返,第四至五年地方级部分返还50%;
2、营业税:第一至三年地方级部分返80%,第四至五年地方级部分返还50%;
3、所得税:第一至三年地方级部分全返,第四至五年地方级部分返还50%;
4、房产税:第一至三年先征后全返,从第四至五年减半征收。
自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方案议案全文:川南建材市场是大安区、自贡市"十、五"计划的重点建设项目,是市委、市政府重点打造的川南物流中心区的龙头和示范项目,是"全国百家最大市场之一",市政府曾在西博会上连续两届重点推介。按照《自贡市城市中心区市场总体规划方案》及2002年12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材市场规范管理的划行规市存在问题会议纪要》,该市场建成后同业态市场应统一入场归市管理,并不再新规类似业态的市场。但市政府向社会公开承诺和强调的"划行归市",至今处于半推半就、久拖不决、半途而废的状况。所谓汇东路东段"建材一条街",低档次、小规模的店面林立,严重违反市政府的规划,影响了市容市貌,加剧恶性竞争,干扰了我市打造川南物流中心区的战略大局,加大了培育川南建材市场的难度,使外来投资者思而却步,最终导致我市痛失宝贵的战略机遇,造成后来避上的兄弟城市乘机做大,甚至超过我们的被动局面。为了避免这种自贡人民不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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