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搜索:
      产品搜索:

陶瓷城开业一周年洁具品牌全线大酬宾

箭牌洁具   7折 美加华洁具   7折
九牧王洁具  8折 金厦洁具  6.5折
法来克洁具  8折 柏利雅洁具   7折
伊达斯洁具  8折 四维洁具  6.6折惠达洁具 7.5折 梦侬洁具    8折
龙厦洁具   8折 兴杰洁具    8折

当前位置->> 政策法规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基本规定

  1 施工基本要求
  1.1 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1.2 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1.3 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1.4 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1.5 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1.6 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1.7 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1.8 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3)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1.9 文明施工和先产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人员应衣着整齐。
  (2)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管理或治安保卫人员的监督、管理。
  (3)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音、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4)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
  (5)室外堆料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
  (6)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
  (7)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标识。
  (8)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2 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2.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2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3 住宅装饰装修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蛀处理。
   2.4 施工单位应对进场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行验收。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
   2.5 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
   2.6 应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机具设备及检测仪器。
   2.7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积极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3 成 品 保 护
   3.1 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
  (2)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3.2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
  (1)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它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2)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
  (3)对邮箱、消防、供电、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设为首页!